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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残忍的十大酷刑之一,凌迟第一刀竟然先割这?

发布时间:2023-03-19来源:奇闻馆编辑:奇闻馆阅读: 当前位置:首页 > 猎奇怪事 > 手机阅读

古代的刑法可谓千奇百怪,手段极其残忍。有些刑法会使人致残。而有些刑法则会先把人折磨的求生不能、求死不得,才让其死去。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了解最残忍的十大酷刑之一,凌迟第一刀先割哪?

一、凌迟第一刀先割哪

凌迟

最残忍的十大酷刑之一,凌迟第一刀竟然先割这?

凌迟也称陵迟,即民间所说的“千刀万剐”。

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,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,此后,金、元、明、清都规定为法定刑,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。

共需要用3357刀,并且要在最后一刀,也就是第3357刀,要将罪犯刺死,才能凌迟成功。

凌迟第一刀先割哪

右胸脯乳处旋下一块铜钱般大小的肉,开始凌迟第一刀。

第二刀是左胸脯乳处,如法炮制,接二连三的肉块从一个健壮的人体上纷纷脱落,直到第五十刀,刚好把胸肌旋尽,可见肋骨薄膜覆盖下的心脏突突跳动。

第五十一刀,裆中之物。其次是腹肌、臂部,最后是耳、鼻、舌,直到第五百刀刺向心脏,一场血腥酷刑才正式结束。

而凌迟之刑分为三等,最多的可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,为第一等。

第二等要割二千八百九十六刀;第三等要割一千五百八十五刀。到了清朝,五百刀便是最高之数。

一刀一刀将人割死,让受刑者受尽痛苦之后再死真是残酷至极。

如果犯人家属愿下重赂的,则第一刀也可以先刺心脏,死得干净利索。

二、最残忍的十大酷刑

最残忍的十大酷刑之一:刖刑

关于刖刑,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。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,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,以后者比较可信。

被刑者多有死亡,充分暴露了奴隶主的极端凶残。不过,这许多奴隶被锯掉下腿,必定是怕他们逃跑。

商代刖刑如此频繁,正说明当时的奴隶们用逃亡来反抗奴隶主的斗争是经常大批进行的,而奴隶主对他们施以刖刑反而暴露了统治者的虚弱。

被刖刑的历史人物

战国时代,孙膑受师兄陷害,受的就是刖刑。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,受刑之后,才改为孙「膑」。

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,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,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,所以稗官野史上说,孙膑受刑之后,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,必须要坐车(马车或人力车)。

由此可见,残酷的刖刑正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的产物。

最残忍的十大酷刑之一:斩首

斩首的历史相当长,古代多国均有斩首的刑罚,与绞刑一类有相当长历史的刑罚一样。

常用的斩首工具有:斧、剑、刀。在法国大革命时,当时的人发明了专门用来斩首的机器:断头台。

在古代的中国、英国、法国等多个国家,斩首均会公开进行,民众会围观刽子手如何执行有关刑罚。

由于中国传统上会在午时问斩,并将首级悬挂在城池的午门上,又称“午门问斩”。

在中国,斩首还有“枭首”和“弃市”等区别,枭首是指斩首后把头颅悬挂在高竿上示众,弃市是指将囚犯在闹市区处死,即“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”的意思。

砍头的场面极具视觉冲击力,也极具心灵震撼力,所以,实施斩首一般都会在闹市举行,让众人围观,一是可以达到在肉体上消灭、精神羞辱的目的,同时也可以起到威慑其余的作用。

最残忍的十大酷刑之一:腰斩

腰斩,即用利器从腰部将囚犯砍为两段的一种死刑刑罚。

这种利器一般是长柄的宣花大斧,行刑时,犯人裸身伏在木墩子上,刽子手高举斧头猛力砍下,将犯人一分为二。后世,斧头逐步被铡刀替代。

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,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,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,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,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。

被腰斩的历史人物

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,传说一刀下去之后,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,以手沾血连书「篡」字,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。

公元前208年,大秦帝国左丞相李斯被腰斩于首都咸阳。

标签:  斩首  凌迟  残忍  第一  酷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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